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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首获转播权 新媒体走上奥运舞台

时间:2007-12-23 02:19:14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孙斌 刘玉洲

 

12月18日,国际奥委会与中央电视台签订 “2008年奥运会中国地区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传播权”协议。此举是国际奥委会首次将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作为独立转播机构,与传统媒体一起列入奥运会的转播体系。

这意味着历时9个月,众多互联网公司、运营商参与的北京奥运会新媒体转播权争夺战终于落下帷幕。中央电视台旗下的央视国际成为唯一一家拥有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奥运新媒体转播权益的机构,并将独家拥有北京奥运会共计3800小时的新媒体赛事视频版权。“央视国际同时成为2008北京奥运会新媒体持权转播商。”央视国际总经理汪文斌对本报说。

“未来央视国际将会结合更多的新媒体平台资源,实现奥运转播效果的最大化,这也是我们当初申请成为‘新媒体持权转播商’的初衷。”汪文斌说。

新媒体入场

北京奥组委媒体运行部副部长高长力表示,最近几年,国际奥委会和一些新媒体签署了一些协议,把奥运会的新媒体报道授予了一些媒体,但这些协议绝大部分还是跟传统媒体相连。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筹备工作中,国际奥委会首次将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作为独立转播机构,与传统媒体一起列入奥运会的转播体系。央视国际成为唯一一家拥有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奥运新媒体转播权益的机构。

高长力表示,国际奥委会选择在北京奥运会将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作为独立转播机构,主要是多媒体发展到今天,其影响力不断扩大,市场已逐渐形成。上届奥运会召开时,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影响力不如现在,网络传播的技术也未成熟。

“但现在,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进步以及3G的推出,新媒体成为独立转播机构的条件已经成熟。根本原因是技术进步。”他说。

根据央视国际公布的规划,央视国际将调用车载移动电视、网络、手机、IP电视四大平台全方位传播奥运赛事,以视频为特色,以图文为基础、以互动为核心构建 “网络电视奥运台”和“手机电视奥运台”。

央视国际将针对奥运推出总计50个直播、轮播频道,对28个大项和36个小项赛事进行专题报道;报道多个围绕奥运自主品牌的互动大活动如奥运圣火传递、圣火耀珠峰等;推出日均不少于10000条的赛事网络报道。

关键字:央视国际,新媒体,奥运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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