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规范秘书台等服务 多项归至免费范围
9月10日消息,信息产业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部分电信业务收费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六大运营商规范秘书台、来电提醒等服务功能和收费行为。《通知》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通知》主要针对近年来电信企业推出的全球呼、如意呼、秘书台、语音信箱、来电提醒、来电宝等连接至电信企业业务平台的业务或服务功能,信息产业部表示上述业务的规范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尊重用户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通知》中对主叫资费、被叫资费及开通资费做了一定的规范,具体如下:1、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不得擅自给用户开通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免费开展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须再次征得用户同意才能向用户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2、电信企业在推广、宣传或办理业务时,应明确告知用户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资费整体构成和收费标准,特别要提醒用户在设置呼叫转移后可能产生的相关收费情况;3、当主叫用户呼叫使用了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被叫用户时,如该业务或服务功能无需主叫用户操作即可完成(如全球呼、如意呼、来电提醒、来电宝等),电信企业不得传送应答计费信号,并不得向主叫用户收费;4、当主叫用户呼叫使用了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被叫用户时,如该业务或服务功能需要主叫用户操作(按键、留言等)才能完成(如语音信箱、秘书台等),电信企业应向主叫用户免费播放语音通知,告知其所呼叫的用户已经使用相关业务或服务功能,以及收费情况和使用方式等信息,在主叫用户操作确认后,电信企业才能传送应答计费信号,并向主叫用户收取相应费用。若主叫用户未操作确认而直接挂机,电信企业不得传送应答计费信号,并不得向主叫用户收费。
据了解,上述规定从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同时,信息产业部表示,如因系统改造等原因,个别条款规定暂时无法实现,应将相关情况于10月1日前上报相关电信监管机构备案,并最晚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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