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分水岭:土豆等违规网站难获牌照
时间:2008-06-30 09:19:58
来源:营销论坛 作者:转载
由于获得了牌照,使得更多的广告主和广告公司开始发现关注到新媒体在传播力影响力方面的作用。而获得牌照的视频网站则可以在广告主和广告公司的合作中获得了更为有利的认可度,更容易吸引广告客户和广告公司更为安全的投放广告。
李善友认为政府加强对视频网站行业的监管,是表明视频网站作为媒体存在的一个重要标志,说明政府已经在给这个行业以正式的身份了,而拿到牌照的民营视频网站则可以更容易获得风险投资机构和广告客户的认可,在这方面取得领先的优势。
广电总局对网络视频节目内容的规定
去年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原信息产业部发布规定,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未按照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络视频已播出的视听节目应至少完整保留60日,而且视听节目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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